9月7日,
东北特钢在上清所网站公告称,因公司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,“13东特钢PPN002”不能按期足额偿付,已构成实质性违约。该债券发行总额3亿元人民币,兑付日为9月6日,利率为8.3%,应偿付本息金额3.249亿元。平安银行为主承销商。
东北特钢称,违约严重损害了债券持有人利益,在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,向持有人郑重道歉。东北特钢还表示,正通过多种渠道筹措外部资金,“尽快完成兑付工作”。
在此之前,东北特钢已经连续爆出七次债券违约。
7月18日,东北特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,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(债券简称:15东特钢PPN002)应于7月18日(本期债券
兑付日原为2016年7月17日,因本日为法定节假日,故兑付日顺延至2016年7月18日)兑付本息,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,公司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,
本期债券利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,已构成实质性违约。据悉,本期债券发行规模8.7亿元,利率7.40%,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6438万元。
7月12日,东北特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称,2013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(债券简称:13东特钢PPN001)应于7月11日兑付本息,公司
因资金流极度紧张,未能筹措足额偿付资金,已构成实质性违约。当期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,利率7.00%,应偿付本息为3.21亿元。
6月6日,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,2014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(债券简称:14东特钢PPN001)应于2016年6月6日兑付
本息。截至2016年6月6日日终,公司未能筹措足额偿付资金,“14东特钢PPN001”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利息,已构成实质性违约。当期债券发行规
模3亿元,利率8.20%,应偿付本息为3.246亿元。
5月5日,东北特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,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(债券简称:15东特钢CP002)应于2016年5月5日兑付本息。截至到期
兑付日日终,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,“15东特钢CP002”不能按期足额偿付,已构成实质性违约。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7亿元,发行期限为1
年。
4月12日,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,201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(债券简称:13东特钢MTN2)应于2016年4月12日兑付2016年利
息。截至2016年4月12日日终,公司依然未能筹集是额偿付资金,“13东特钢MTN”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利息,已构成实质性违约。当期中票发行规模
8亿元,利率5.63%,本期应偿付利息为4504万元。
4月5日,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,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(债券简称:15东特钢SCP001)应于2016年4月3日(此日为节假
日,顺延至4月5日)兑付本息。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,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,“15东特钢SCP001”不能按期足额偿付,已构成实质性违
约。当期超短融发行规模10亿元,利率6.0%,应付本息总额为10.15亿元。
3月28日,东北特钢发布公告称,2015年第一期短融15东特钢CP001本应于3月27日(此日为节假日,顺延至28日)兑付本息。截至到期兑付日日
终,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,不能按期足额偿付,已构成实质性违约。当期短融发行规模8亿元,利率6.5%,应付本息总额为8.52亿元。